专项债券发行促进了基础设施建设、支持经济发展、缓解地方政府债务压力。通过专项债券募集资金,加速了基础项目建设,提高公共服务水平,提高资金使用效率,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,改善人民生活质量。专项债发行机构一般为政府部门等企业,以下是专项债发行机构的详细介绍:
一、省级政府
负责发行专项债券
二、市县级政府
项债券发行需纳入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体系,由省级政府统一发行并转贷给市、县等下级政府。
三、单列市
经省级政府授权,可独立发行专项债券。
四、特定央企
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。
五、承销机构
银行:主要承担债券发行的承销工作
以上是尚普华泰整理的专项债发行机构列表,仅供参考。如需了解专项债发行、专项债申报、专项债流程,可致电400-600-8056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