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部门依据项目类型确定。不少企业推进项目时,对于“可研报告需要哪些部门审批”比较迷惑,本文将按项目类别清晰拆解审批主体、权限及核心要求,助力快速厘清审批流程。

一、政府投资项目
1.中央层级审批(国家级主管部门)
重大项目:由国家发改委直接审批可研报告,部分超重大项目需提请国务院最终审定。
2.地方层级审批
省级审批:省发改委负责审批本地区内未纳入中央审批范围的政府投资项目,重点覆盖使用省级财政资金的项目、省内重大民生及基础设施项目。
市县级审批:市/县发改委负责审批本级政府投资项目,审批范围需严格契合地方投资目录及权限划分标准。
二、企业投资项目
企业投资项目的可研报告管理分为“审批制”和“备案制”两类,审批部门根据项目规模、行业属性确定,核心涉及发改委、经信委等部门。
地方发改委:作为企业投资项目可研报告审查的核心部门,负责一般类企业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评审,重点核查项目是否符合区域发展规划、产业政策、投资规模要求。
备案机关:对不涉及国家安全、生态保护、公共利益等敏感领域的普通企业投资项目,实行备案管理(无需审批可研报告),但企业需提交可研报告作为备案核心依据,备案机关通常为项目属地的发改委或政务服务中心。
三、特殊行业项目
涉及环保、能源、交通、建筑等特殊领域的项目,除常规审批外,还需经对应行业监管部门开展专业可行性评审,确保项目符合行业专项规范。
生态环境局:对可能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项目,开展环保可行性专项审查,重点审核项目环评结论、污染治理方案的可行性。
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部门所有需审批可研报告的项目,均严格遵循“谁审批谁组织”原则——审批确保报告内容符合项目落地要求,为审批决策提供可靠依据。